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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46个行政机关通过执法“认证” 

据了解,此次审查并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工作是法制办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以及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》来进行的。法制办还对这46家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、地址、电话以及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等信息进行了公示。

如您发现有未在这46家单位中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,均可向昆明市政府或者昆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投诉。投诉电话为0871-3122923。

确认的46个行政执法机关

记者 吴晓琛(云南信息报)

(来源:云南网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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